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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同意南京易村客公司筹建 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系统的函

    2018-12-18 20:39:45    浏览:0    点赞:0

    关于同意南京易村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筹建 《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系统》的函

    关于同意南京易村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筹建

    《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系统》的函

    京村农院函〔2018〕002

     

    南京易村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:

     

    你公司关于筹建《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系统》的申请材料收悉。根据工信部域名使用备案规定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以及我院相关规定,批复如下:

    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同意你公司注册使用域名:www.gov.kim筹建《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系统》;

    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网站对外宣传名称可使用《农村电商网》或者《农村电商政务网》;

    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域名生效后,请附此函报请江苏省通信管理局、工信部域名备案处进行域名和网站名称审查备案;审查备案通过后请及时申请电商运营牌照: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;

    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证件、手续完备后你公司应将该系统作为《全国村网通工程》的配套系统进行推广和应用,按照我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营;同时你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系统的商家注册数量、业务开展情况、安全运行情况等信息报送我院。

    此复。

     

    北京村网通农业科技研究院

    201818

    附件:

    030513145272_0北京村网通农业科技研究院公函_1.Png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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